洼地治理(裕安区段)新安镇影响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洼地治理(裕安区段)新安镇影响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工程(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洼地治理(裕安区段)新安镇影响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工程(第一批)已由 安徽省水利厅 以 关于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水规计函〔2023〕4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水利局,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人民政府,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洼地治理(裕安区段)新安镇影响小型基础设施修复工程(第一批)
2.2 招标项目编号:E************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7座生产桥、2座涵闸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1元。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重建7座生产桥、2座涵闸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 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 05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7 日 9 时 00 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活动。招标人代表及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13厅组织开标活动。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0.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10.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0.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赵园村
邮 编:237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高主任
电 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管理中心5楼
邮 编:237000
项目负责人姓名(受理异议人):陈清华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电 话:******
******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4万元,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银行转账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六安锦绣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保函、纸质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
备 注: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其他事项说明
1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3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13.4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答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4月21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26 年5月7日9时00分。
13.5 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填报、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3.6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联系电话:******转5-2。
13.7 ************有限公司)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