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次修复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21******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2月3日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票决法进行定标。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SGZ[2025]490-GC136
2、项目概况: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连接义马市、渑池县、陕州区及灵宝市,是河南省干线公路网骨架,起着贯通东西的作用。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方向,东起于G310洛阳市境改建段终点,西止于老G310豫陕省界处。路线全长165公里。
3、招标范围: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第三次修复甲供沥青及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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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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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沥青混凝土(粗粒式) |
m3 |
6150 |
1230.00 |
******.00 |
干密度为:2.377t/m3 |
|
2 |
改性沥青混凝土(中粒式) |
m3 |
4100 |
1280.00 |
******.00 |
干密度为:2.374t/m3 |
|
3 |
乳化沥青 |
t |
40 |
4400.00 |
176000.00 |
|
|
合计 |
******.00 |
|
||||
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过程中进行据实结算。中标方仅负责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原材的提供及拌合加工,相关的运输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人员进行运输。
4、质量标准: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6、交货期: 2 个月。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8、本招标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必须要有相应的沥青混凝土拌合机械(沥青拌合设备应为间歇式拌和机);
3、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期间,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等失信行为;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开标、评标、定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9:00时;
评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2:30时;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15:00时。
四、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比较
核查内容: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注册资格、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委员会对经评审推荐的3家中标候选人的履约能力和信用信息逐一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定标核查,进入定标程序。
******委员会参考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团队能力和水平等因素,综合比较、择优选择,独立行使投票权,依照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五、中标结果信息
******有限公司
中标价:******.00元
工程质量: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区域
交货期: 2 个月
六、提出异议和投诉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中标公示发布
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峡市公路信息网》《三门峡市国道310南移项目建设信息网》发布。公示期限:3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监督机构:三门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
2******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三甘寺线与新国道310交叉口往东1500米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电话:******
3******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
联系人:娄利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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