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伊川政采竞磋-2025-124 |
| ******资源局伊川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专项规划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0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2日 |
| 二、成交情况 |
| ************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秀山路78号100******资源局伊川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专项规划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应符合《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及规划主管部门使用要求并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应符合《河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及规划主管部门使用要求并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徐建红、王梅、魏强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计取。 |
| 收费金额:9,832.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03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资源局 |
| 地址:伊川县二程大道33号 |
| 联系人:白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伊川县龙凤大道高速路西出口路北19号一楼(正纳百货旁临街商铺)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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