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学富春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545-HCZX-ZC-[2025]2054
项目名称:******大学富春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采购需求描述 | 备注 |
1 | ******大学富春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项目 | 1项 | 300000 | 根据《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标准》等规范要求,富春校区学生公寓项目需进行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采购,根据设计参数设置,本工程需进行的桩基检测项目包括:工程前设计试桩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验收试桩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工程桩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围护桩低应变检测、斜撑桩承载力检测)。需进行的基坑监测项目包括: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周边地表沉降及水平位移、支撑轴力、周边道路及管线沉降、立柱沉降等监测。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30万元 |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工程桩基检测和基坑监测工期要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内容至少含“地基基础检测”和“基坑监测”相关参数。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如有)。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收付款、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的资格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的各单位分工内容确定。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登记后获取(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完成在线登记后获取采购文件。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公众查阅使用,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售价(元):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5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二、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v-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luban/e-biding)
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具体可以登录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查询(******/finance-service/#/home)。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大学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锦盛大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天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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