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为大石桥市830名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护理以及健康生活所需的基本服务。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居家精神、智力及重度肢体残疾人员定期进行个人护理、心理疏导、室内清洁、咨询服务等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项目概况
帮助服务对象及监护人克服和减轻生活压力,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公益性社会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居住在家庭中、不适宜或不愿意到机构中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家庭环境和个人卫生、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原则上每年服务不少于15次。 具体包括:
1.生活照料和护理
******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提供基本的个人卫生护理,如理发、修剪指甲等服务。
******居家托养服务对象提供清洗、洗涤服务。
(3)整体清洁,箱体整洁。清洁厨房,厨房表面无油烟污渍。
******居家托养对象读书、读报、进行交流,能够掌握其心理或精神的变化。由心理咨询师、医护人员定期进行心里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5)紧急求救,如托养对象突发疾病或发生意外情况,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进行救助,并通知家人、亲属及监护人。
2.社会适应能力辅导
(1)以适当方式为服务对象普及简单的礼仪知识、两性知识等基本社会行为准则和常识。
(2)对心理和行为出现异常的服务对象进行关注,有必要时召集专业人员进行座谈分析,为其制定行为矫正方案。
(3)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教育培训、上网和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服务,使其对社会具备一定的知晓度。
(4)根据服务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的恢复和提升情况,适时调整社会适应辅导计划。
(5)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康复训练等服务。
3.室内设施维护
******居家托养对象进行简易家具维修、上下水维护。
******居家托养对象的室内电线、电灯进行排查。
4.其他服务对象的日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