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谈判邀请公告任务

江西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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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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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库内招标公告获取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并于2026年4月27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施工内容

暂定工程量(公里)

控制单价

(元/公里)

最高限价(元)

要求

 

1

 

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

清除堤身、堤顶、穿堤建筑物的杂草、杂灌、杂物等垃圾(1次应急清杂)

108.92

1400.00

 

 

152488.00

详见响应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格式1);

2、提交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格式3-1、格式3-2(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证明。)

4、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

5******有限公司库内单位(提供2026年劳务库在库相关证明);

6提交报价单(格式6);

7提交响应书(格式7);

8、相关信用截图;

注:以上8项未完全响应且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投标无效。

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理及串通投标情形的认定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分包

2、公告媒体:本项目采购公告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网址:******)发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在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被“信用中国******/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信用中国******/xinyongfuwu/navPage=4“信用中国(******/xinyongfuwu/navPage=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列入严重失信的,被“中国******有限公司、瑞昌市城投供应链采销平台(************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项目的投标;

6、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现场报价最低中标)

7、工期要求:进场后一个月内完工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检验与评定质量合格等级

9、付款方式: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清(完工后,中标单位须提供堤防所属村、镇签字盖章确认单。)

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缴纳,逾期未足额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完成50%后退还50%履约保证金,剩余50%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完工,采购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开户行:7929 0010 6300 014

履约保证金账号:******银行九江瑞昌支行

(请备注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履约保证金”)

11、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弃标处理,中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任何项目的投标。

12、投标截止时间:20254271000(北京时间);

13******有限公司评标室2

14、投标文件份数:正副本各1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u1份(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标后退回)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址:瑞昌市人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何女士****** 

堤防目录.xlsx

劳务分包 竞谈文件 瑞昌市2025年小型提防物业化管理项目环境整治劳务分包.docx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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