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提升驻点工作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海南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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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收录标准* 我要报名 招标文件下载
关于选聘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提升驻点工作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我部于8月24日公开选聘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提升驻点工作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因报名单位数量未符合要求,现再次向社会公开选聘该项目结算审核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提升驻点工作项目;
(二)合同金额:******万元;
(三)工作内容: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二、结算审核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内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如系委托报名,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3年内未被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
(五)审核费用报价(必须具体到数字,不能以多少折或下浮多少代替,凡是没有具体到数字的,一律不纳入选聘范围)。
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海南省澄迈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提升驻点工作项目”。
三、遴选办法
(一)遴选人对报名并提交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对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我单位班子会议讨论确认后,确定为中选单位。
******人民政府网公示1个工作日。
四、报价时间和要求
凡有意向报名公司请于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接收:8:00-12:00,14:30-17:30;周末除外)将相应纸质版材料邮寄(如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或提交至指定地址,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澄迈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澄迈县文化馆1楼)。
五、联系电话
周先生8098-******
******宣传部
2025年12月3日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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