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荥阳市新增41个路口信号灯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荥财公开-2025-20-1 | ******公安局荥阳市新增41个路口信号灯采购安装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5.2、供货安装调试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3、质保期:3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采购要求;
5.5、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求可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供应商)请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手册请查询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1.2、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2、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事宜请查看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3、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4、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财政局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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