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县民政局
关于遴选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居家上门
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河北省已全面实施向中度及******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补贴支持,以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
一、遴选范围
******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本地固定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5.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
******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含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企业等):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
2.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具有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包括服务人员需持有与服务相适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等。
******居家上门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实际控制和参股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参与开展本项目实施中的老年人能力评估业务。
5.县民政局认定的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申报表》(附件1);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服务机构门头照片1张、内部设施照片4张;
4.组织架构、内部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5.缴纳社保情况证明;
6.所有服务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7.提供无失信情况证明;
8.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附件2)。
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涿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报名时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原件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并装订成册1份)。
四、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一)审核。县民政局对意向单位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确定入选单位名单。
(二)公示。县民政局对入选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纳入2026年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名单。
******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的备案、信息发布、补贴资格申请等情况进行确认。
(四)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对各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基于此次遴选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机构进行调整与补录,以确保资金补助精准有效。若出现违规操作情形,县民政局有权单方面撤销其活动资格,一切不利后果由服务机构承担。各服务机构能够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的等待时间,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
地 址:涿鹿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机构申报表
2.养老服务机构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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