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精神、紧缺药品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医院麻醉、精神、紧缺药品配送项目。
******医院麻醉、精神、紧缺药品配送供应商,包含但不限于麻醉、精神药品及招标人根据政策要求及诊疗需求所需的其他紧缺药品(含普通药品),并根据国家政策和临床诊疗变化做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要求”。
2.3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中标人进行配送及时性、准确率、服务质量等内容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4交货时间: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于1个工作日内将所需药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需8小时内送达。
******医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权限;
(3)投标人须为红河州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须具有红河州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定点经营资格;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①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购买:
①首次注册投标人: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进行免费注册;
②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③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投标”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④如有操作疑问咨询请按以下方式与中招联合平台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010-******、0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3.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恒基国际A区10幢别墅。
5.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开远市智源路999号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庆、王曦、谭紫阳、杜泽云、马梢锋、位亚宁、沈海梅、李娜
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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