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操场软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I************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小学操场软化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0231.42元,质量:合格,工期:90日历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3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90日历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5106.84元,质量:合格,工期:9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航,证书编号:陕******2481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晓刚,证书编号:陕******5518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仕伟,证书编号:******646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有限公司(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御苑新城3号楼5层),联系人:闫俊强,电话:******。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化工路北段(惠丰路617号)
联 系 人:张鑫萌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御苑新城3号楼五层
联 系 人:闫俊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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