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2标段工程(监理)补充通知2
关于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2标段工程(监理)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 及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如有)无法盖电子章问题已调整,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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