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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大庙山矿区大理岩矿矿产品销售服务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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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
KT2025备字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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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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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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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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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 |
邱良、孔繁华、黄富英、屈春生、黄宗银、张洪印、李芳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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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 |
除受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外,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大庙山矿区大理岩矿红线范围内所产出的、采矿许可证上所载明的矿种(包括饰面用大理岩荒料、重钙粉体用块矿、建筑用石及二类碎石等)具有自主销售权。除饰面用大理岩荒料单独结算外,其余矿产品按动用资源量减去荒料量后统货交付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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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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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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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
统货(除饰面用大理岩荒料外,其余矿产品按动用资源量减去荒料量后统货交付和结算)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12个月为24.74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13—24个月为31.91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人收到入场通知书之日起第25个月至合同到期为:36.15元/吨(不含增值税)。饰面用大理岩荒料招标下限控制价为174.53元/吨(不含增值税)。中标方负责所有矿产品的运费、产品检测费等矿石销售产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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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期限 |
(一)承包期为10年(120个月),起算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入场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拒收甲方的入场通知书或要求推迟承包期起算日期。(二)大庙山矿区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5年12月21日到期,延续手续需报国家应急管理部评审,如因评审工作未完成导致矿山停工停产而无法交付矿石的,按停工通知发出之日起至复工通知发出之日止计算,本合同期限按停工月数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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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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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
2025年 11 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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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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