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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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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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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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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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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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招标编号:GDBBFA******0014),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按单个订单约定为准,监理服务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1.2本项目为集中招标。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无线基站、基站配套、室内分布系统、小站、直放站等监理服务。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方案

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

广东清远

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份采购文件为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方案。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方案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中标原则]
    1.2.12026年清远无线网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方案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下浮后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承诺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监理员为常驻现场代表对具体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一常驻现场代表同时负责的施工现场数量不得超过2个。

************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6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7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无线工程监理】的相关监理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3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4月28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2检测相关费用: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84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址:

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电信办公大楼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编:

511500

    编:

510630

联 系 人:

何经理

联 系 人:

梁丽欣

    话:

******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银行:

/

******银行: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

/

    号:

************857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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