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市镇海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海口市镇海渔港建设项目(施工)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X************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30日
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P2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 开标记录表,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如有) 海口市镇海渔港建设项目:投标总报价,******1.42元”
现更正为:
“******1.43元”。
2.原招标文件P1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正为:
补充“四、中标单位要与招标人设立项目共管账户,项目施工合同款由共管账户收取和支出,以便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下载专区下载(******/ggzyjy/xzzq/moreinfo.html),本次工具版本号: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8.0.1041.27390。”
3.原招标文件P119“海口市镇海渔港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XX%(所付预付款包含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已完工程达到签约合同价的XX%之后开始起扣,原则上从进度款中分三次扣回(第一期XX%,第二期XX%,第三期XX%),具体扣回比例和次数由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自行决定,全部预付款金额应最迟在进度付款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
现更正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0%(所付预付款包含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已完工程达到签约合同价的20%之后开始起扣,原则上从进度款中分三次扣回(第一期30%,第二期30%,第三期40%),具体扣回比例和次数由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自行决定,全部预付款金额应最迟在进度付款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前扣完。”
4.原招标文件P120“海口市镇海渔港建设项目项目施工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承包人每月编辑已完工程量报表随时供发包人确认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达到发包人内部就该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以及相关付款材料(注:已完合格工程量造价未达到签约合同价XX%时不得通知申请付款);”
现更正为:
“(1)承包人每月编辑已完工程量报表随时供发包人确认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达到发包人内部就该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节点后,发包人通知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以及相关付款材料(注:已完合格工程量造价未达到签约合同价20%时不得通知申请付款);”
5.原项目上传的施工图版本错误,现重新上传,施工图以澄清后的版本为准。
澄清日期:2025年12月3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29号吉玛隆超市楼上五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海垦路绿海大厦7楼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 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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