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医疗机构拟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

浙江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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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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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9]28 号)和《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九曲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潘艳

        主要负责人:莫灿苹

四、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街道九曲社区星逸园22幢

六、经营性质:集体

七、医疗机构的床位:0张   牙椅:0张

八、服务对象:社会

九、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二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

南湖区数据局(区行政审批局)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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