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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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211]EZG[CS]******-1

二、项目名称: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三层H单元 2,140,000.00元 93.13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

******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内容及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内容及要求执。 刘华铭 ************ 2,14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吴亚平
评审专家: 郭良彬 许长兰 罗欢欢 杜春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收费基准,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0%;100万元<成交金额≤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7%。2、采购代************银行:建行嘉禾支行;账号:************9994。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5年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次):1.7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北路8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信息大厦15楼150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芬、黄心洁、杨佳华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有限公司).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范围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附件下载:

******有限公司).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范围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pdf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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