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预通知》要求,继续在全省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兑付到位、项目执行到位,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引领性强、能结合优势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石楼县境内,依托现有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围绕我县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二、遴选程序
******水利局农业技术股提交申报材料。
2******水利局遴选评审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5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三、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具备的条件
1、所属单位属于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拥有自主产权或认定为基地和服务组织土地流转合同。
3、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有较强的技术力量,与农业科研院校(所)和农技推广机构有技术对接及指导,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区域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要有一定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
5、基地和示范主体示范展示的产业、技术要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主推技术,对优质高效绿色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升级能够起到积极作用。
6、申报的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四、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的职责
1、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建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
2、建设2-4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所有基地需明确技术示范目标和服务内容,明确联合的农技推广机构(团队)和技术负责人,试验示范1-3项(次)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形成1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需邀请不少于15个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推广机构(技术团队)和技术负责人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确保农业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要聚焦重点技术,从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一种植户一主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种植户一主体中遴选确定100个以上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示范户,每个示范主体和示范户至少示范应用1个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示范基地统一树立标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按照每个主体不高于1000元标准,对示范引领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示范户)进行物化补助。
3、每个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至少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或者专家紧密对接,能够发挥试验、展示、示范、培训作用。
4、明确负责人和技术指导专家,规范管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5、规范使用资金,实行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享有的权利
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示范户)确定后,对试验示范所需购买的种畜禽、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农业生产技术、农(兽)药、化肥、种子、饲料等试验所需设施等物资给予补贴。对示范主体(示范户)进行物化补助。对于承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现场观摩培训,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六、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申报材料
1、申报书一式两份(包括申报单位面积、基础设施、农机设备、技术团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2、申报主体向所在乡镇进行报备,乡镇审核******水利局。
3、负责人、技术指导专家信息及基地与农业科研院校(所)或专家对接材料或合同协议。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并加盖公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确权证/流转合同/承包协议)。
7、申报单位获得的各种表彰文件证明、申请者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8、信用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完成任务作出承诺)
七、申报截止时间
2026年4月24日。
八、联系方式
******
******水利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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