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沩水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宁乡市沩水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项目范围包含******街道、喻家坳乡、沙田乡、东湖塘镇、夏铎铺镇、金洲镇、双江口镇、回龙铺镇、坝塘镇、资福镇、灰汤镇、老粮仓镇、双凫铺镇、大成桥镇、流沙河镇、青山桥镇、横市镇、黄材镇。建设内容主要工程量如下:建设生态护坡 108400m2、表流湿地面积 190800m2(其中河流型表流湿地 165800m2,东城污水厂尾水处理表流湿地 25000m2)、潜流湿地面积26700m2(其中东城污水厂尾水处理潜流湿地 23600m2)、生态拦截沟渠 93540m2、生态塘 150029m2、水生态修复 54000m2、污水厂尾水处理湿地配套管网 1160m。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进行宁乡市沩水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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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1、开展本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包括进行前期项目现场踏勘、测量测绘、资料收集、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经长沙******水利局专家现场勘察及审查会议通过后,取得防洪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工作。
2、开展本******水利局专家现场勘察及审查会议通过后,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文件等工作。
3、开展本项目的******水利局相关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整改要求)。因本项目复杂,项目范围分散,建设内容分散,开展监测期间需监测工程师在项目地有专门办公场所,需定期及时跟参建各方、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确保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完善。
4、本项目水土保持相关资料的送审、协助办理行政审批和验收备案意见等的相关手续。
5、同时需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和服务计划,方案包括工作要求、服务方式等。
编制的验收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和地点
五、服务标准:1、项目实施前,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标准,向采购人提供《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取得批复文件;
2、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文件、规范标准,向采购人******水利局相关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整改要求),并负责做好建设过程中相关检查及整改协调工作。
3、供应商一旦成交,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变改拟任的项目人员;否则,其成交无效。
4、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5、供应商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供应商须按照相关文件及法律法规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
供应商承诺2小时响应,对采购人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解决。
六、验收标准:3.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3.2?按合同、文件及响应文件进行验收。
3.3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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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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