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49 |
| 2、采购项目名称:消除电动汽车控制器项目安全隐患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4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49-1 |
消除电动汽车控制器项目安全隐患工程 |
******有限公司 |
信阳市平桥区龙江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往东 100 米 |
1,505,980.98 |
元 |
评审总得分:99.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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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消除电动汽车控制器项目安全隐患工程 |
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0 日历天 |
朱军宣 |
豫 ******7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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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雨(组长)、李雯霞(业主评委)、刘宏姣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 收费金额:17,1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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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安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王存辉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
| 联系人:翟燃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翟燃 |
| 联系方式:****** |
| 相关附件: |
| 中小微企业声明.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评委打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