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7001Z03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8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络递交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8,662,82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8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2标段工程 补充通知(002号)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第2标段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补充: 1、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其他 增加:21.19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备料情况,另行向招标人申请合同价(扣除暂列金)10%的材料预付款,招标人可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支付该笔款项。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建设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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