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普定县电动自行车绿色充电便民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施工(二次)已于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55.53分中标价:******.37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章诚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贵************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53.85分中标价:******.46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高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贵************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50.27分中标价:******.83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谢伟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贰级建造师资格 注册(职称)证号:贵************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至2025年12月06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建设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25年12月03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