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期)全过程咨询(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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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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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农村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天平路17号思佳花园北15幢8室;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18号-6号

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居环境整治(二期)全过程咨询(二次)

项目编号

XZQ-GC-GK-2025078

开标时间

2025年121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香江金郡(东区)12幢4-9室、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

投标报价:84.48%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095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09分

项目负责人:裴俊龙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以西、川气东输线以南、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2号二至六层、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以西、川气东输线以南

投标报价:85.5%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095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41分

项目负责人:刘胜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宛溪南路以西、叠嶂东路以北宛溪景苑10幢1907室、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道路535号、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05号甲3026户

投标报价:84.56%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约1095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24分

项目负责人:许林元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8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工,联系电话:******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 公告.pdf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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