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对内黄县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能源港项目一期(三次)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所有投标人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报价 (元)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MA40YG10X9 | ******.75 | 曹亚利 | 合格 | 350日历天 | / |
2 | ******有限公司 | ************X9 | ******.29 | 耿志远 | 合格 | 350日历天 | / |
3 | ******有限公司 | ************9G | ******.41 | 朱大峰 | 合格 | 350日历天 | / |
4 | ******有限公司 | ******MA481Y8W2F | ******.9 | 何卫星 | 合格 | 350日历天 | / |
二、定标候选人情况:
2.1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本次排序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 | 项目经理 | 质量要求 | 计划工期 | 资格能力条件 | 响应情况 | 备注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朱大峰 | 合格 | 350日历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 | /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何卫星 | 合格 | 350日历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 | / |
******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耿志远 | 合格 | 350日历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 | / |
2.2定标候选人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朱大峰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 |
张刚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B************ | ||
2 | ******有限公司 | 何卫星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 |
刁鹏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C******900211 | ||
3 | ******有限公司 | 耿志远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 |
李祖安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C************1380 |
2.3定标候选人人员社保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姓名 | 职务 | 社保缴纳情况 |
1 | ******有限公司 | 朱大峰 | 项目经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张刚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有限公司 | 何卫星 | 项目经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刁鹏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3 | ******有限公司 | 耿志远 | 项目经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李祖安 | 技术负责人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4定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规模 |
1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惠济区春熙路等4条道路工程施工二次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2019.7.22 | ******.04元 |
长葛市郑万高铁北站连接线(南段)新建工程三标段 | ******有限公司 | 2020.12.2 | ******.23元 | ||
2 | ******有限公司 | / | / | / | / |
3 | ******有限公司 | 光明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发展服务局 | 2021.8.16 | ******.48元 |
白璧镇安楚路(东北务-金凤路段)提升改造项目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发展服务局 | 2021.5.26 | ******.95元 |
2.5定标候选人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其他得分内容 |
1 | ******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正阳县江国大道道路工程(西二环-维维大道)一标段荣获2021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年3月惠济区纪信路、西山路道路及桥梁工程施工第二标段荣获2022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
2023年11月惠济区春熙路等4条道路工程施工二次二标段荣获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
2022年3月正阳县江国大道道路工程(西二环-维维大道)一标段,被评为2021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
2023年11月郑州市惠济区春熙路等4条道路工程施工二次二标段,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优秀施工企业” | ||
2024年4月被评为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2022年3月在2021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 ||
2 | ******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提高透水砖铺装质量合格率技术研发》荣获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2022年度技术创新“提质增效”类优秀奖。 |
2024年4月被评为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2023年4月被评为2022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优秀施工企业” | ||
2024年1月在2023年度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
2023年2月在2022年度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
2023年2月在2022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
2023年2月在2022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2023年2月在2022年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各项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授予“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优秀施工企业 | ||
3 | ******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光明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荣获2023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2023年3月白璧镇安楚路(东北务-金凤路段)提升改造项目荣获2022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
2024年11月安阳曹操高陵停车场项目荣获2024年度河南市政工程金杯奖 | ||
2023年11月光明西路(海河大道-弦歌大道)工程,被评为2023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
2023年3月白璧镇安楚路(东北务-金凤路段)提升改造项目,被评为2022年度河南省市政工程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 ||
2024年12月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创新先进企业 | ||
2024年12月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2月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先进企业 | ||
2024年12月被评为2024年度河南省市政公用工程优秀施工企业 | ||
2025年1月被评为2024年度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诚实守信单位 |
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
清标中发现: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符合。
四、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内容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黄县)》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7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有限公司
地址:内黄县人民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1407室
联系人:王英杰
电话:******
邮箱:******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事务中心
地址:内黄县人民路与枣乡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
邮箱:******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定标后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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