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无人机政务应用协同管理平台(一期)采购变更公告

湖南 变更通知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信息来源:

****** 查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符合收录标准* 我要报名 招标文件下载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郴财采计[2025]028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无人机政务应用协同管理平台(一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2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标评审评分表中售后服务方案的“方案包括以上全部内容,描述详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能保证本项目供货符合采购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计90分”变更为“方案包括以上全部内容,描述详细、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能保证本项目供货符合采购需求,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计75分”。
2、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标评审评分表中拟任技术团队人员的“如中标,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以上人员社保近期缴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变更为“如中标,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视同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
3、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一览表中无人机管理平台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内“3、系统存储≥6TB固态硬盘,更加需要可扩展外接硬盘或存储服务器”变更为“3、系统存储≥6TB固态硬盘,根据需要可扩展外接硬盘或存储服务器”
4、采购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中合同签订增加“该项目中标结果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投核心产品样机以及采购人抽查到的其他产品样机提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专业技术人员对样机性能参数进行验证。若验证结果与其投标文件载明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或与招标要求不一致的,将被视为虚假应标,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原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电视台本级
(2)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988号
(3)联系人:刘豫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2)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华府A栋一单元九楼
(3)联系人:黎贵兰、梁巨权
(4)电 话:0735-************
文档附件:
    郴州市无人机政务应用协同管理平台(一期)采购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收藏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绑定账号
下次再绑
开通会员享受更多权益(30条/天)
黄金专家
铂金会员
钻石会员
开通地区:
全国
浙江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查看会员等级权益介绍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获取验证码 已发送(60s)
找回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