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大观(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受******集团西南******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委托,对望谟县大观(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08-12-04A-2025-D-E29893
二、项目名称:望谟县大观(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三、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开标室(二)及诚E招电子招标交易平台(******/)
五、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共******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已完成评标工作。经评审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及投标响应情况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D)
总报价:人民币135,135,000.00元(含税);
供货周期:暂定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9URNH1B)
总报价:人民币133,783,650.00元(含税);
供货周期:暂定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质量要求;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六、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homepage)、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公示期: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黄土玉(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接收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东原财富广场一期1号楼1单元9层1-5号
项目负责人:黄土玉、杨婷婷、吴珊、邓琪锦、陈振、黄国兴
联系电话:******、******、******
******集团西南******有限公司粤黔新能源分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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