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三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我局2024年11月12日核发的建字第******24gg******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过期。根据市场需求,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导致原许可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撤回并注销第******24gg******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关于注销第3212042024gg006147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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