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SCG-XY2025028 项目名称: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服务 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个工作日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县冷水河水库枢纽工程土地手续审批咨询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2025年12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下载文件: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选择“我的项目”下载磋商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5.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水利局 地址:旬阳市城关镇观极路2号院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旬阳市商贸大街四巷一单元20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偲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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