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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XYZY-JSGC202511FJ-******1
一、招标概况
枣阳市城乡冷链物流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于2025年11月13日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03日09时 00分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开标,并于2025年12月03日完成评标 ******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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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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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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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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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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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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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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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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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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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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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人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如下:提交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项成果文件满足专业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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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人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如下:提交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项成果文件满足专业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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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人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如下:提交成果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项成果文件满足专业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审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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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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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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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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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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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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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A******5,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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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A******,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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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A******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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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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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赵连慈
一级注册建筑师
(******355)
勘察项目负责人:王磊
注册土木工程师
(AY******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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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于正浩
一级注册建筑师
(******910)
勘察项目负责人:品华剑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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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高东
一级注册建筑师
(2******42)
勘察项目负责人:李健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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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参加过资格认定和评分业绩的均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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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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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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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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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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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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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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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六0三厂(襄樊)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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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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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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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友谊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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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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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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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平原粮食仓储物流园15万吨粮食储备仓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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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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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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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文昌阁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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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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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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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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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武警营房及民警食堂暖气系统改造工程设计及造价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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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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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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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亮化工程及标识标牌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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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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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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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东岸镇东坡村委会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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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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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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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太安中心完小(吉子水库移民安置区)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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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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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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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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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新建车间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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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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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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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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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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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照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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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新建仓储物流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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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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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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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研发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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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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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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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工作于2025年 12月 03日9时35分(北京时间)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评标室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人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对4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周其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谢元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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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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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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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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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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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业绩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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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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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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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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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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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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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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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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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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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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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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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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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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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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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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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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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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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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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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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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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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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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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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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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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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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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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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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7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人民政府
地址:枣阳市平林镇宋平路215号
联系人:唐金融
电话(传真): ******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路10号
联系人:谢元芬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管理局
地址:******商行综合楼五楼
联系人:监督科
电话(传真):******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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