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治超非现场检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治超非现场检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改革局 以永发改投资【2025】140号 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由 ******改革局 核准,核准文号 永发改招标核【2025】35号 。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动态称重设备3套,包括10台平板称重平台及附属设施;电子抓拍系统3套,包括车头、车尾和车侧身高清抓拍单元及其附属设施;信息发布系统3套,包括6个LED显示屏及其附属设备;执法平台1套,包括数据汇总收集、处理模块和软件应用维护;基础土建和标牌标识等其它设施。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形式,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③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80.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交通工程)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要求:①提供企业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治超、公路机电安装、电子智能化或通信工程相关业绩。
②项目经理具有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高级职称(交通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指集成项目管理类、信息安全类、工程类、机电类、智能化类、通信与广电类、系统工程类)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④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高级职称(交通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施工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2 月 4 日8时30分 至2025年 12 月 10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 26日 9 时30分。
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 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00。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技术咨询电话:******00 或******。CA 密钥网上办理方式及现场服务网点办理地址详见下方链接 ******/ggzylf.html CA 线上办理咨询电话:******55 CA 现场办理咨询电话:0316-****** 。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分散”评标 ******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刚;受理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永清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6-******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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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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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治超非现场检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清县交通运输局,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武隆中路260号;联系人:杜振义,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高新区康安道京台嘉苑小区一区5号楼1单元803 ;项目负责人:杨刚 , 联系电话: 0316-****** ;联系人:杨刚 ,联系电话:0316-******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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