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洪安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片区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洪安镇2025年巴渝和美乡村片区化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5〕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巴渝和美乡村片区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洪安镇新田沟、三阳、溜沙、美其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农村道路硬化:改建硬化通组路、生产便道约7.4公里,均宽3.5 米,厚0.2米,混凝******居环境整治提升:院落整治约50余处,入户便道硬化长约1公里,宽约1-3米,厚约0.20米(C20标准排水沟整治约450米,沟底混凝土硬化厚约0.1米,宽约0.5米,沟壁混凝土高约0.5米。挡墙砌筑约1000余立方米,墙面整治约2000余平方米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5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12-08 11:3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5-12-1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九龙新街31号 |
地址: |
******街道黄山大道中段5号1幢B1-6-17号 |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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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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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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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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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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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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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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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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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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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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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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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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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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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电话: |
****** |
2025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