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71SZ25SJ0807
二、项目名称:龙山新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芜湖经开区城北,龙山新苑小区北至扁担河,南至华山路,西至巢湖路,东至千岛湖路;建设规模:解决龙山新苑雨污分流问题,本次雨污混接改造就是将生活污水和雨水分别收集、分开排放,完善小区内的雨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专项设计、设计概算、各阶段评审工作、施工及验收等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勘察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本次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277.20万元。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单位总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3)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如果联合体中有一个成员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放弃退出,或者签订合同时联合体的组成和投标时不一致,均视为联合体违约,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追究联合体的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进行重复投标。(6)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相关材料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 70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以下①或②方式:
①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为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为 70 %);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以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的,要求投标人将签约合同价的 40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为 7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5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15 。
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15 。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八、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
4.投标保证金账号: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条。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99号
联系人:赵惠杰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万达二期三号楼609
联系人:杨发翠
电话:******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0553-******;
技术咨询电话:0553-******,0512-******。
十一、注册事项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数智共享系统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数智共享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服务指南。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数智共享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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