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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47 |
|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5-47-1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
******服务中心 |
******办事处7楼 |
399,8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3.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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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
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 |
合格 |
一年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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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白帅帅(组长)、程振(业主评委)、杨静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2号)文件的计算方法收取 |
| 收费金额:6,796.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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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成交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北段 |
| 联系人:陈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大学科技园东区12号楼10层1001、1002室 |
| 联系人:周莉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周莉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