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五)“三旧”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人民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60—******)
附件:1. 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五)“三旧”改造方案
2.总平面示意图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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