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高速桥下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监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FJJL招工程【2025】09078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绕城高速桥下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招标文件部分修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5分中
评标 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48 | 根据供应商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技术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共计3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其响应无效;②技术要求中标注【评审项】的技术要求全部满足的得48分,每负偏离一项扣1.85分,共计26项(评审项1-评审项26),评审小组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得分。【注:技术要求中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更正为:(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78分
评标 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54 | 根据供应商针对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技术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共计3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其响应无效;②技术要求中标注【评审项】的技术要求全部满足的得5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08分,共计26项(评审项1-评审项26),评审小组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供应商的技术指标得分。【注:技术要求中若有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供应商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供应商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以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2.原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5分
更正为:(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2分
3.删除原招标文件《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二)商务部分评分项中第4点供应商综合实力(3分)“1.4供应商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信用分进行评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75分的得3分;75>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70分的得2分;70>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60分的得1分;其余的不得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管理服务平台公布的为准,提供网站截图。评价分值为招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上一个季度的分值。”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中
(评审项5)(3)必须实行每天人像识别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监理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并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情况进行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实施脸模签到制度,并通过远程监控施工现场人员每天脸模签到情况对未签到的,视同缺勤。在监理过程中,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点名,若发现一次未到现场,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处以 元一天的违约金,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处以 元/每人一天的违约金,委托人在扣款前先向监理人发出书面扣款通知单,监理人在接到扣款通知书后24小时内不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解释,则按单处罚违约金;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未在现场,将视为未常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一个月内累计二次未参加监理工地例会,且事先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也视为未常驻现场,在项目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的部监理工程师等投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打卡2次、且每打卡2次间隔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计为出勤一天,出勤率不少于每周5天。施工现场人员到位率达不到50%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全部由监理人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元人民币;
——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人民币;
——其它监理人员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人民币。
(评审项6)(4)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审签工程量、进度款、变更价款、竣工结算等),或给委托人造成其他损害或损失的,委托人可以扣减 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将部分(或全部)的造价监理合同履行义务另行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监理人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
(评审项8)(2)未按规定实施质量、安全、文明监理而被委托人发现或被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每项次按酬金的 %支付违约金。
(评审项10)(4)经公司抽查,若发现工地上有不符合或不在批准范围内的材料,对监理单位处以罚款 元。
(评审项13)(3)监理人弄虚作假、伪造签字的,每人次按 万元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评审项15)(四)工程工期控制方面:
监理工期应与施工工期同步。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严格按经审批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监理等如有工期滞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期延误风险,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因监理人原因,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监理报酬中抵扣。
(五)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将没收监理人的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评审项24)(9)在工作中未按“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投标承诺”、履行职责,未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时间到位,经委托人提醒而无改进的,除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外,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监理人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仪器设备,若监理人不能配备所承诺的仪器设备,按每台 元的处罚标准加以违约处罚,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更正为:
(评审项5)(3)必须实行每天人像识别签到登记制且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监理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必须常驻现场,并有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情况进行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实施脸模签到制度,并通过远程监控施工现场人员每天脸模签到情况对未签到的,视同缺勤。在监理过程中,委托人将对监理人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点名,若发现一次未到现场,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处以 800元 一天的违约金,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处以 400元/每人一天的违约金,委托人在扣款前先向监理人发出书面扣款通知单,监理人在接到扣款通知书后24小时内不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解释,则按单处罚违约金;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未在现场,将视为未常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一个月内累计二次未参加监理工地例会,且事先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也视为未常驻现场,在项目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的部监理工程师等投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天打卡2次、且每打卡2次间隔时间在4小时以上的,计为出勤一天,出勤率不少于每周5天。施工现场人员到位率达不到50%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全部由监理人负责。
——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3000 元人民币;
——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1000 元人民币;
——其它监理人员更换或未到位或无故撤换的,每人次 1000 元人民币。
(评审项6)(4)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审签工程量、进度款、变更价款、竣工结算等),或给委托人造成其他损害或损失的,委托人可以扣减1 万元作为违约金,并将部分(或全部)的造价监理合同履行义务另行委托第三方监理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监理人须承担由此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及相关费用。
(评审项8)(2)未按规定实施质量、安全、文明监理而被委托人发现或被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每项次按酬金的 2 %支付违约金。
(评审项10)(4)经公司抽查,若发现工地上有不符合或不在批准范围内的材料,对监理单位处以罚款 1000 元。
(评审项13)(3)监理人弄虚作假、伪造签字的,每人次按 1000 元人民币支付违约金。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损失。
(评审项15)(四)工程工期控制方面:
监理工期应与施工工期同步。按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计划安排,严格按经审批的总进度计划、阶段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进行监理等如有工期滞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工期延误风险,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因监理人原因,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 500 元。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监理报酬中抵扣。
(五)监理合同执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将没收监理人的部分或全部履约担保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自负:
(评审项24)(9)在工作中未按“监理大纲”、“监理合同”、“投标承诺”、履行职责,未做到人员到位、服务到位、时间到位,经委托人提醒而无改进的,除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外,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中止合同。监理人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仪器设备,若监理人不能配备所承诺的仪器设备,按每台人民币 500 元的处罚标准加以违约处罚,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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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闽候县国资大厦2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润置地中心A座8楼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政妥、金鑫、陈佳杰、郭小清
电话:******,0591-******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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