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龙江镇LM22-KK01、02地块(矿山遗址生态旅游融合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草案予以公示。
******人民政府网站(网址:******/xz/xljz/index.html)、现场公告栏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龙门县龙江镇LM22单元KK01、02地块(矿山遗址生态旅游融合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联系人:罗文杰,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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