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老边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压缩等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 变更通知 源发布时间: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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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环境整治)垃圾压缩等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5-11-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811-00369 ******居环境整治)垃圾压缩等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项目概况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8日17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营口市老边区营东新城东湖大街3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先生 电  话:******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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