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恩施市2025年度红土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红土溪村)(ESSJ-202512QT-******1)招标公告 | |||||||||||||||||||||||||||
| 招标编号:ESSJ-202512QT-******1 | |||||||||||||||||||||||||||
| 1.招标条件 | |||||||||||||||||||||||||||
| ******委员会以恩施市发改审[2025]2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恩施市红土乡红土溪村。 建设规模:拟新建高标准农田3000亩,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一)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酸碱度调节3000亩、土壤培肥3000亩。(二)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集水池1座、涵管18座、农沟1421米、斗沟3924.10米、取水台阶8座、过沟盖板8座。(三)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机耕路1557米、下田埠5处、错车道6处等(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消水坑治理10米,新建挡土墙100米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恩施市2025年度红土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红土溪村)。 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45元 | |||||||||||||||||||||||||||
| 2.3其他:/。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承接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取得了相应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须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④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12-05至2025-12-25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25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sweb/)、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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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04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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