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5-J1-990524-GLSZ) 的质疑答复函(一)

广西 采购公告 源发布时间: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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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成权 联系电话:183XXXX6015

邮编:110000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振工街宏伟名都

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幼儿园教学办公家具及厨卫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J1-990524-GLSZ)”的质疑函,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4日11:30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教育局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有限公司未获得消毒柜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备案,消毒柜制造商应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遵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性质属于未实质性响应,应予以废标处理。且《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制造商并未对真实性负责,其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上质疑希望能进一步核实查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予我们回复。我们将保留向上一级监督部门投诉的权利。

三、质疑答复

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1的答复:

******有限公司,授权佛山市顺德 ******有限公司使用第************有限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粤卫消证字(2020)-05-第0005号,有效期限为2024年01月11日至2028年01月10 日。在该委托生产关系中,各方权责明确,资质完整,此种模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明确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有限公司”而非品牌方******有限公司”,因此******有限公司旗下的消毒柜系列产品,符合要求。

该质疑不成立。

四、处理情况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财政局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5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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