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度第二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511QT-592001001)

湖北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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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1QT-******1

一、招标概况

<2025年度第二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等4个项目><2025年11月10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02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25年12月02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排名不分先后排名不分先后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5600><******.0400><******.0100>
质量(如有)<合格><合格><合格>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365><365><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姓名<刘波><郭鹏展><张冲>
证书名称<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鄂******9962><鄂******3327><鄂******8703>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02日><2025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咸安区双峰路>
联系人:<罗超>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黄畈村十六潭香缇郡1号楼2单元6层>
联系人:<陈娇>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 139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12><2>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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