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34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021.08万元,建设规模:病房楼改造约26996平******医院院内。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施工、安装、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医院病房楼进行改造,病房楼地上16层,地下1层,改造前后病房楼建筑面积不变。1、对院内原 有病房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约26996平方米,改造内容:①将14间六人间病房改造为14间五人间;②100间病房增设卫生间;③四到十四层公共大卫生间位置调整为病房和小公共卫生间;④开展适老化、适儿化、无障 碍环******消防等基础设施系统升级改造;对墙面、吊顶、地面进行翻新;病房卫生间安装应急报警系统,病房内安装火灾报警器等;对病房的暖通设施、氧气管道进行升级改造。2、院区提升改造内容如下******医院主入口,增设门卫129.57平方米。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317.5万元。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5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5.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5 00:00至2025-12-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2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31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光明东街229号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张莉 | 联系人: | 李志远、张莎 |
| 电话: | ****** | 电话: | 031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银行: | / | ******银行: | ******银行金桥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200479 |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