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咸安区农产品集采集散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SZZX-202511FJ-590001001)

湖北 结果公示 源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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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11FJ-******1

一、招标概况

<咸安区农产品集采集散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025年11月12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2月03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并于 <2025年12月03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排名不分先后 排名不分先后 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44.4000> <44.5000> <44.500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1095> <1095> <109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程道兴> <李军芳> <严志安>
证书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04日><2025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19号 ; 联系人:<樊华>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徐古街正街> 联系人:<姚欣敏>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咸安区长安大道70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12><4>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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