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森林火险等级高,林区可燃物积累较多,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可能性增加。同时,冬至、春节、元宵、清明等时间节点是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险隐患较多,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做好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并于2025年12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局森林资源管理股。
******街道海棠路30号1楼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征求意见稿).docx
******资源局
2025年12月2日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