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2026年电视媒体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电视媒体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期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电视台公共频道《阿福讲健康》栏目中开设专栏,所有采制的短视频内容在“阿福讲白搭”微信公众号推送。目前具备以上条件的只有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可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综上所述,专家组确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由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承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315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6-******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东)58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工、李工
监管部门电话:0576-******、0576-******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论证意见.pdf (1.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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