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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5-59 |
| ******管理局城区路灯维修维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4日 |
|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7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内乡政采磋商-2025-59-1 |
对城区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维修维护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街南路14号 |
1,65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9.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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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管理局城区路灯维修维护项目 |
对城区功能性照明、景观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维修维护 |
确保亮灯率98%;重大节日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亮灯率达到100% |
三年 |
确保亮灯率98%;重大节日或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亮灯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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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徐吉珍、王猛、龚健冲(业主评委)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办[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24,0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内乡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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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本项目成交公******************有限公司,总得分为41.17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管理局 |
| 地址:河南省内乡县城关镇渚阳大街 |
| 联系人:李杰 |
| 联系方式:03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张衡西路光彩国际一号楼一单元804室 |
| 联系人:高付俊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高付俊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