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5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12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5,15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12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第2标段监理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福安市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一期)第2标段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005),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补充修改事宜 建筑安装工程费:1800.3279 万元【注: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仅作为暂定价格,最终以财政审定后的金额为准】修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1800.3279 万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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