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航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26年航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6年航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1)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
项目于2015年11******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51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整治提升航道总里程475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土方工程、航标工程、船闸工程、桥梁工程、智慧运河工程,以及锚地、水上服务区功能提升、保障体系建设等配套工程。同意本项目航道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船舶等级为2000吨级;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0米,航宽不小于90米,最小水深4米,最小弯曲半径540米。工程概算总投资264,002.77万元。
(2)苏南运河无锡段航道疏浚工程
项目于2024年2******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南运河无锡段航道疏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4〕217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同意苏南运河无锡段按照二级航道标准疏浚,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航道全长约39.28公里,航道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米,同时实施环太湖高速公路桥桥梁防护等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9,728.99万元。
(3)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
项目于2020年8******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882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同意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最小水深3.2米;改建桥梁通航水域通航净空满足60x7米,并尽量一孔跨过。本工程整治航道里程9.518公里,改建桥梁11座(其中线外桥梁1座),新建停泊锚地1处,并布设航道标志标牌、建设航道信息化、环保、水保、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181,877.95万元。
(4)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
项目于2020年8******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1521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同意本项目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45米,航宽不小于55米,通航水深不小于3.2米,弯曲半径不小于320米。本项目整治航道里程15.10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土方工程、停泊锚地、标志标牌、航道信息化、绿化与环保工程等。工程概算总投资45,097.21万元。
(5)长湖申线(苏浙省界—京杭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项目于2021年4******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湖申线(苏浙省界~京杭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1〕327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同意本项目航道工程按三级标准整治,设计船舶吨级为1000吨级;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最小水深3.2米,最小弯曲半径480米(特殊困难段不小于320米)。本项目整治航道总里程22.71千米,其中:疏浚航道22.71千米;新建护岸0.257千米,修复护岸2.863千米,加固护岸22.302千米;新建、加固防汛墙16.589千米。设置双阳大桥桥梁防护设施1套。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桥梁加固工程,以及停泊区改造、航道信息化建设、标志标牌配置等通航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81,523.8万元。
(6)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项目于2019年5******委员会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473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同意工程按三级航道标准整治,设计最大船舶等级为1000吨级;航道底宽不小于45米,最小水深3.2米;新建桥梁通航净空不小于60x7米并一孔跨越通航水域。本工程整治航道里程7.931公里。新建护岸15250米,开挖水上方175万方、水下方76万方。新建树北中心路桥、亭平路桥2座,并布设航道标志标牌、建设环保绿化等配套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73,88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即2026-JGSJ-1、2026-JGSJ-2、2026-JGSJ-3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026-JGSJ-1标段: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竣工决算审计;
2026-JGSJ-2标段:苏南运河无锡段航道疏浚工程、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2026-JGSJ-3标段: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长湖申线(苏浙省界—京杭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2.3主要审计内容
(1)建设项目的立项、施工管理、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交工验收等制度和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
(2)设计、施工变更的内容和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规模及概算投资的调整、执行、控制情况;
(3)审计工程建安费用,各合同段图纸工程量的复核、工程变更的汇总、编制结算工程量清单、修改结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结算等,审定投资完成和结算情况;
(4)对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进行审计,审定建设用地征用费(含征拆范围确定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等)、项目设计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
(5******发改委批复的概算执行情况分析;
(6)审计建设资金收支情况、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7)对设备采购合同执行、设备现场盘点,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情况;
(8)有关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
(9)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相关文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决算;
(10)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1)与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2.4计划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审计工作全部结束止。
2026-JGSJ-1标段:京杭运河江苏段绿色现代航运综合整治工程(江北段)竣工决算审计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26-JGSJ-2标段:苏南运河无锡段航道疏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2026-JGSJ-3标段: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工程二期工程连云港段竣工决算审计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长湖申线(苏浙省界—京杭运河段)航道整治工程、通扬线南通市区段(通栟线—幸福竖河段)航道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今年开展。
甲方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对服务时间进行调整。
2.5 工作要求: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委托人需要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期间,需要安排驻场人员入驻现场配合工作时,审计单位需配合安排,具体入驻人员要求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人员驻场工作要求须24小时内响应。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1)资质条件
******事务所执业证书。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单个项目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工作。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一方可以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信用等级以联合体成员中较低的一方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单个项目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或工程审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得为其他单位借用人员。
3.3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3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七家湾29号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杨海峰、王辉
电 话:******
mail:******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预约参加标段数不限。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双信封形式。
******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上限为两家)。本次2026年航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2026-JGSJ-1、2026-JGSJ-2、2026-JGSJ-3标段为同一批次招标,若同时投本批次多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不限,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中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仅允许中一个标。
已承担上述各标段内项目的跟踪审计单位不再推荐其为对应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递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8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8.9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年4月22日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