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2025)0230号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产业用房(鸡冠山溶洞出口游客休息大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栾川政采磋商(2025)0230号-1 | 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产业用房(鸡冠山溶洞出口游客休息大厅)项目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何村乡桥头村井沟组1号花椒深加工基地产业园2楼 05 号房间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编号 | |
1 | 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产业用房(鸡冠山溶洞出口游客休息大厅)项目 | 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方凤平 | 豫******8590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军伟(组长)、谢国锋、梁朋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依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收费金额:35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栾川乡双堂村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橄榄城柏林阳光5号楼2单元10楼南2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025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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