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福宁湾(沙头)围垦工程海堤监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JS(宁)2025-037
项目名称:福宁湾(沙头)围垦工程海堤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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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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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宁湾(沙头)围垦工程海堤监测项目 |
1(项) |
780000元 |
否 |
其它未列行业 |
78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将否绝投标。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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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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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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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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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条件 |
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附上相关文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期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6.招标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公开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时08分00秒至2025年12月10日18时00分00秒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ome)的“投标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ome)登录,选择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①潜在供应商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供应商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2,QQ交流群:电子交流群:******6)。
③潜在供应商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投标企业平台操作手册”,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8.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上传到《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9.2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视为未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以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判定。
******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10.开标时间、地点
10.1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开标大厅。开标时间到达后 30分钟内为各供应商解密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etnd格式)的时间,各供应商须通过《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使用报名的企业账号登录系统,找到对应开标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解密指令后,插入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平台支持异地远程解密,也可以持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场所(或在现场输入密码),按照操作流程实现网络解密。(若发现无法自行解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平台技术人员,咨询电话:******02,QQ交流群:电子交流群:******6)。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待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招标代理机构下发开标记录表后,各供应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签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名确认或点击直接确认。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ndcqjy.com/#/home)、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宁******有限公司(网址:******/)。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且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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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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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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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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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司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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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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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所投合同包号: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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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1.采购人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福宁大道国资大楼8层
联系方法:卓先生、138 5033 7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龙威经茂广场13幢1302室
联系方式:洪女士、 ******
附1: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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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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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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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宁德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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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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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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