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恢复#1锅炉脱硝催化剂性能项目。
二、项目内容、范围:
1.项目内容:******有限公司恢复#1锅炉脱硝催化剂性能项目。
2.项目范围:
******有限公司#1锅炉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共2层催化剂,每层数量为90个模块,每层体积为150.903m3,再生催化剂数量共计180个模块,总体积为301.806m3。本项目包括2层旧催化剂再生前的拆除、取样和性能检测、旧催化剂的包装运输、旧催化剂再生方案的制定以及在报价人工厂车间的再生作业、新鲜催化剂补******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回装施工等。对不满足再生条件的催化剂由报价人负责补充新鲜催化剂;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由报价人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理。
竞争磋商申请人可在挂网后至开标前自行到采购人现场进行催化剂再生率确认,便于竞争磋商申请人报价;若无异议,以原催化剂参数信息为准。
三、施工工期:
签订合同后,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乙方组织人员抵达甲方现场组织施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现场施工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施工工期(含催化剂拆除、转运、再生、回装等)控制在45个自然日内完成。
四、竞争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竞争磋商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委托他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3.投标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
4.近三年内(2022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书(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5.竞争磋商申请人必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须包括HW50、772-007-50,且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10000吨/年)(加盖公司鲜章);
6.竞争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如竞争磋商申请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需提供竞争磋商申请人与具有相应资质合作单位的运输合同或协议(加盖公司鲜章);
7.催化剂更换施工单位资质条件:竞争磋商申请人可自行开展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催化剂拆除、转运、更换施工,施工单位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司鲜章);
8.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2020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5日),竞争磋商申请人须拥有至少2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系统且含硫量大于3%的高硫煤的脱硝催化剂再生成功投运业绩,该系统自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已连续稳定运行满三年(业绩证明:须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项目合同、对应发票(或结算凭证)复印件,以及由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业务部门)公章的项目运行情况反馈意见表,反馈意见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催化剂投运时间、机组脱硝效率、机组燃煤硫分等关键信息);
(2)竞争磋商申请人须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至少1张危险废物转运联单;
9.催化剂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竞争磋商申请人或竞争磋商申请人委托企业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盖章),并有脱硝催化剂安装施工经验,至少应具备1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烟气脱硝催化剂更换工作经历(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10.响应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1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声明(加盖公司鲜章并签字);
1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争磋商;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磋商申请人的其它要求:
1.竞争磋商申请人的催化剂拆除时间、再生时间、到货时间、施工工期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竞争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催化剂的拆除时间、再生时间、到货时间以及完成更换安装工作的施工计划网络图和施工方案;
2.对于不能再生的脱硝催化剂,竞争磋商申请人负责补充,补充的催化剂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参数性能值等必须达到原催化剂再生后的标准。补充催化剂的费用包含在本项目内,采购人不再单独进行采购和付费;
3.废催化剂再生及无害化处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本项目废催化剂产生后,由竞争磋商申请人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收集、转移、处置,并将处置方式和去向告知采购人。如因竞争磋商申请人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收集、转移、处置废催化剂的,由竞争磋商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自签订合同至竞争磋商申请人开始制造之日时间段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竞争磋商申请人应遵守这个要求,根据括号内条款(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竞争磋商申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竞争磋商申请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解决),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的变更;
5.旧(废)催化剂转运前必须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废转移联单办理流程规定:由采购人牵头,竞争磋商申请人协助办理)旧(废)催化剂运输车辆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应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竞争磋商申请人确保运输安全可靠,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缺失、损坏由竞争磋商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并不得延误本项目工期;
6.采购人、竞争磋商申请人双方须对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没有对方的书面认可,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所有技术资料和文件中的单位采用国际单位制;
7.竞争磋商申请人如对技术规范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反映在差异表中。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对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采购人不同意修改,仍以采购人的意见为准。对于在差异表中未反映的异议,则表明竞争磋商申请人认可本技术规范的相应部分。
六、采购文件获取
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梦乐城1号写字楼22楼-采购服务部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日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4时30分前
获取方式:2025年12月3日在贵州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集团公司采购平台
(******:2243)公开发布采购文件,在采购平台中登录后进行下载;若是无登录账号,需联系采购方,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注册账号。
采购文件:免费获取(电子文档)。
七、竞争磋商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竞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4时30分前
******集团公司采购平台上传响应文件
竞争磋商活动开始时间:采购平台结束时间开始进行竞争磋商活动
竞争磋商活动地点:贵州省兴义市梦乐城1号写字楼22层开标室
八、竞争磋商申请人投标说明
1.竞争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竞争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竞争磋商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的含税、含运费和装卸费用进行报价。
3.如采购人有除本技术规范以外的其他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买卖双方讨论、确认后,载于技术规范中。
4.本技术规范经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5.在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报价人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应有中文译本,且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6.竞争磋商保证金
(1)竞争磋商申请人需要交付竞争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已经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如本次参与该项目报价无需再次缴纳)。
(2)竞争磋商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2月5日14时30分前。
(******银行转账(需从竞争磋商申请人对公账户转入)。
(******银行及账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45
(5)竞争磋商结果确定后,未成交者凭转款凭证30天内全额退还。成交者的竞争磋商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30天内凭转款凭证退还。
(6)若成交者不按中标要求履行签订合同义务,将其视为放弃成交资格,竞争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7)联合体投标、弄虚作假、伪造资质、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等违反相关招投标条款的投标方,我方将有权没收其竞争磋商保证金。
注:办理保证金转款时,需要备注栏写清楚******有限公司恢复#1锅炉脱硝催化剂性能项目竞争磋商保证金。
九、联系人:刘鋆(******)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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